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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我校10件艺术作品参加2023年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初赛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的通知,共征集22个作品,经专业老师评审,以下10件艺术作品拟推荐参加2023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初赛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

形式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1

微电影

微电影

《星星的孩子》

安静、娄悦、何韵瑶、胡阳阳、周依琳

2

插画设计

插画设计

《乡村振兴·茶香橘甘》

李嘉琪

3

综合绘画

综合绘画

《江山如此多娇》

屠琳煜

4

书法

毛笔书法

《沁园春雪》

王筱琪

5

绘画

水彩

《筑梦前行》

牟悦扬

6

丝巾纹样设计

设计

《欣欣向荣》

成欣

7

综合材料绘画

综合材料绘画

《绿水青山》

崔丽君

8

书法/篆刻

书法

《沁园春·长沙》

张梦晓

9

绘画

油画

《争光》

方嘉妮

10

彩色绘画

彩色绘画

《逐梦》

陈冰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推荐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公示无异议推荐参加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初赛

4.公示联系部门:

学工部(团委):0571-86994572

学工部纪检员:0571-85249291


学工部(团委)

2023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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