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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在校专科生。

二、推选名额

各系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校将从中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

、推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推选程序

(一)各系推荐

以系为单位推荐,各系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以系为单位组织推报,每个系推1名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申报表)进行初审并在系部公示后上报学工部;

(二)学工部评审及学校审定

学工部汇总审核组织评审,全校推1名候选人,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后上报。

报送材料

请各2023年42716:00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具体材料包括:

1.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盖章)

2.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电子版;文本格式为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行间距30磅)

3.照片2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和生活照各1张,500K以内电子版以系+学生姓名命名);

4.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

 

附件: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学工部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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