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在校专科生。
二、推选名额
各系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我校将从中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浙江省“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
三、推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博、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四、推选程序
(一)各系推荐
以系为单位推荐,各系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以系为单位组织推报,每个系推荐1名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申报表)进行初审并在系部公示后上报学工部;
(二)学工部评审及学校审定
学工部汇总审核后组织评审,全校推选1名候选人,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后上报。
五、报送材料
请各系于2023年4月27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具体材料包括:
1.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盖章);
2.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电子版;文本格式为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行间距30磅);
3.照片2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和生活照各1张,500K以内电子版,以系+学生姓名命名);
4.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
附件: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学工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