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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外体育锻炼实施办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体育锻炼具体实施如下:

一、实施办法

1.实施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一、大二年级全体学生。

2.锻炼时间:以学期为单位,从开学报到之日起至1223日结束,每天6:30-21:00时间段内。

3.锻炼方法:利用“运动世界校园”手机APP软件,选择“计分跑”模式跑步,记录学生跑步次数、时间与距离。

4.锻炼成绩:将课外体育锻炼成绩纳入到学风建设方案、学院评奖评优工作中,并计入体育课成绩。

二、考核标准(按学期计)

(一)“计分跑”模式

适用范围:正常考核使用

要求:1.每学期跑步总里程:70公里。

APP跑距(公里)

70

68

66

64

62

60

58

56

54

<54

体育

分值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0

注:若体育分值为0分,体育课成绩也不合格。

2.每天跑步最少里程:1公里

3.每天跑步最多里程:2公里

4.有效跑速:每公里配速为330--10分钟范围内

5.有效时间:每天6:30-21:00

6.有效范围:田径场

(二)“室内锻炼”模式

适用范围:视觉障碍群体、肢体障碍群体或其他因身体原因不适宜进行“计分跑”模式的学生。以上群体学生可以直接选择“室内锻炼”模式,无须填写额外申请。

要求:每天锻炼1次,每次时间10-15分钟,最少步数1000步。

APP室内(次数)

70

68

66

64

62

60

58

56

54

<54

体育

分值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0

注:若体育分值为0分,体育课成绩也不合格。

(三)“自由跑”模式

学生在完成标准考核任务后,可选择自由跑模式。参加“最佳跑手”评选,入选的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三、免除课外体育锻炼的规定

1.学生因病、事(交换生、休学、入伍等)无法参加课外锻炼活动的,其本人填写《免予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申请表》,由学工部团委审核后批准。

2.校级运动队队员可由教练员提供名单,经学工部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按完成考核标准计。

3.免除课外体育锻炼将影响学生综合测评分,请各位同学慎重申请。

四、关于违规参加课外锻炼的规定

1.代跑、使用平衡车等助力工具、安装非法软件等均属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2.学工部将定期对学生的跑步数据进行筛查,清除不合理的跑步数据。

五、实施日期

202294-20221223日。


                                                                         学工部(团委)

                                           20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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