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首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趋势和要求,体现产教融合发展生态,打造浙江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新高地,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十四五”期间,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拟立项出版600部(套)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教材。立项工作分两批次进行,2022年首批立项建设400部(套),第二批立项计划另发文通知。
二、立项范围
我校属于省级高职高水平专业群(B档),首批立项推荐名额为5项。
本次立项以名师大家打造浙派精品教材为宗旨,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强重点专业领域教材建设,补足紧缺领域教材,增强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确定选题范围如下:
1.支持编写《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
2.支持编写服务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需要的专业课程教材。
3.支持编写服务民生领域的学前、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4.支持编写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机械制造、会计等领域专业课程教材。
5.支持编写“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6.支持编写一批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的劳动教育拓展教材。
7.支持编写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的新形态教材,编排方式科学、配套资源丰富、呈现形式灵活、信息技术应用适当的融媒体教材。
三、教材编写要求
1.政治导向要求。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价值导向要求。教材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浙江特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知识体系要求。教材建设必须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编写应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知识体系必须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4.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资格),其中教材主编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编写人员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5.出版形式要求。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将技术变革、教学手段方法创新及时应用到教材编写中,在纸质书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鼓励编写有立体化资源建设规划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鼓励其他形态的教材创新,探索新的教材运用方式及出版模式。
四、出版要求
1.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十四五’职业教育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文件另发)。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 元的奖励。
2.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五、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并提交《申报表》。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请于10月9日10: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科研处)。
2.经学校评审后,推荐为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具体操作流程参考《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联系人:刘彦华,办公室地点:7-322室
联系电话:85166070(8103)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