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创新专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督导评估相关工作,现就2022年度校级创新专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在职教职工,且专利第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籍学生,指导教师可作为专利的第二申请人,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作为专利权人。

二、申报要求

本次创新专利以成果形式进行申报,立项即结题,分2轮进行,第一轮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第二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应为原创作品,提交专利申报材料,包括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等。

三、资助标准

立项后,由学校资助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申请与授权费用,发明专利5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项、外观设计1000元/项。费用来自学校专利创新专项课题经费。

四、结题材料

各项目人将纸质稿、电子稿《专利申请登记表》、《专利申请书》、《专利发明创造申请备案表》、《承诺书》提交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组织审核,报送至学工部(团委)。学工部(团委)会同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有兴趣、有能力的学生参与专利申报,引导教师将专利申报与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结合,积极指导并参与学生专利申请工作;引导学生将专利申报与专业学习结合,明确专利申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专利申报项目的层次和质量。学生授权专利的指导教师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科研量化计算办法(试行)》给予科研分认定。

2.本次申报第一轮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第二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团队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学生不超过3人。

3.各部门及时将纸质《专利申请登记表》、《专利申请书》、《专利发明创造申请备案表》、《承诺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362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教务科研处。

联系人:朱娜86994572(团委),赵晓旭86452701(教务科研处)。

附件1:《专利申请登记表》

附件2:《专利申请书》

附件3: 《专利发明创造申请备案表》

附件4: 《承诺书》

                                                                         学工部(团委)、教务科研处

                                                                         2022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2年度校级专项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