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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关于姚美玲、钟亿祥2名同学放弃入学资格的公示

来源: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57号)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学工部请假,并提交原单位或者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若是病假,需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经核实,姚美玲、钟亿祥2名同学未按我校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放弃入学资格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拟录取专业名称

学制

1

姚美玲

21520601590

康复治疗技术(推拿)

三年

2

钟亿祥

21520601110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公示期:2021127-2021121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0571-85240027,进行反映。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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