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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院、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数据填报工作。此项工作事关我院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以及省级财政分配给我院的师范教育奖补经费,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并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内容及分工

填报内容

填报部门

师范生培养绩效定性材料

特教康复系

2020-2021年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相关数据

校领导专题研究会议等数据的填报

学院办公室

经费投入等数据的填报

计划财务处

师范生人数、教师资格证获取情况、教学改革等数据的填报

教务处

师范生招生录取、就业考研情况等数据的填报

学工部

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改革、教育实践等数据的填报

特教康复系

具体要求及分工请见附件1标注,部分需提供详细数据的项目请填写附件

2对应表格。除特殊注明外,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09月1日至20218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学院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工部、特教康复系完成

2020-2021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数据填报,特教系提交师范生培养绩效定性材料。

请各部门按照时间安排将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夏娟飞老师处钉钉报送),办公电话:897747658121


教务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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