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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教师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交流和研究,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学校将于10月-11月开展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1月3日

二、活动形式

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分分散观摩课和集中观摩课两种形式。示范课主讲人为2020-2021年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者。

1.分散观摩示范课形式为承担观摩课教师按正常教学安排提供观摩课程。

2.集中观摩示范课时间安排在11月第一周,由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获奖团队成员集中进行无生教学展示。

三、活动要求

1.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团队需提供不少于2个分散观摩课时间,其中分散观摩每次示范课授课时长为40分钟,集中观摩示范课授课时长为20分钟/人。

2.示范课教学应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技能和信息素养,教学互动深入有效,教学气氛生动活泼,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3.参加观摩听课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含辅导员)。在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期间,每位教师至少参加2次观摩听课,并做好听课活动记录,各系部配合做好听课记录检查。

4.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主讲人与观摩听课教师(部分代表)研讨会,探讨如何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请主讲人于2021年10月8日前填写《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发至教务处,邮箱:479605749@qq.com。联系人:刘彦华,联系电话:85240027(8111)

附件: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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