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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展示职业教育战线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展示事业教育工作者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显著成绩,根据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教育厅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社发〔202112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全省评选杰出教师奖50名,杰出贡献奖5名;我校可推荐杰出教师奖2名,杰出贡献奖1名。

二、评选条件

(一)杰出教师奖

1.热爱教师岗位,坚持立德树人。承担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5年及以上的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深谙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富于创新意识,勇于改草探索。能够主动顺应潮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新课程开发、教学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教学方法科学新颖、及引力强;能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形式、机制体制等方面创新发展;在探索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生产实习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教学效果显著、业绩突出。教学评价连续3年为优秀;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获得技能大师等称号;参加省级、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大赛取得优异成绩;教研或科研成果显著,获得相应教科研成果奖。

4.“双师型”教师、大师工作室教师、有参加温暖工程等任教经历的,以及主持完成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获奖的,优先推荐。

(二)杰出贡献奖

1.长期致力于我省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2.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职业教育知名学者、专家、教育工作者,或省部级以上重要奖项获奖者,或热心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温暖工程等并作出特殊贡献者。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自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工填写相应申报表(每人限报1个奖项),并提交申报综合材料(不超过3000字)和相关佐证材料,于924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二)学校审核推荐

组织人事处汇总教工提交材料,由相应职能部门对获奖、任教经历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推荐人选。

(三)材料公示

推荐人选及材料在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正式上报。

(四)材料申报

使用申报账号在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审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 第三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申报表

      2. 第三届浙江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贡献奖申报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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