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团推优名单公示

来源: 学工部(团委)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点击数:


根据《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浙特教职院党委〔201869)文件要求,“推优”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或按党员发展计划要求适时推荐,“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学工部(团委)于4月下发了做好团推优工作的通知,经2019级、2020级各班团支部票决推优,学工部(团委)审核,甘琳99名同志符合推优条件。

联系人:陈果

联系电话:0571-8699457217326025431

附件:2021年上半年团推优名单

 

 

 

学工部(团委)

2021524

 

 

上一条:关于推选校社科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艺术系学生党支部关于确定黄颖萱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