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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评课”专项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教师教学服务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为抓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听课、评课专项活动,深入师生课堂教学一线,全面了解学院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办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领导干部范围

全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活动总体安排

(一)集中听课阶段

1.时间:11月4日-11月15日

2.内容:领导干部开展随机推门听课,每位干部至少听课2次。学院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听课对象范围不受限制。各系部负责人优先听取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鼓励系部之间交叉听课。重点应关注以下课程:(1)青年教师承担的课程;(2)首次开设的课程;(3)过去一年间学生评教学院排名后10%教师承担的课程;(4)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

(二)听课情况分析交流会

1.时间:11月18日

2.内容:召开集中听课情况交流会议,通报听课中了解到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教学保障情况;研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形成整改意见,通报给各相关部门。

(三)自查、整改阶段

1.时间:11月19日-11月25日

2.内容:各系部、教研室开展自查、整改及教学研讨等活动,教学保障部门开展自查改进活动,落实相应的整改意见,活动结束后,提交整改总结报告到教务处。院领导按各自联系支部参加研讨活动。

(四)总结、提升阶段

1.时间:11月下旬

2.内容:听课、评课活动情况汇总、通报;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形成听课教研常态化机制。

三、听课要求

1.同行听课记录和评价结果是考评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领导听课评价表》(学院领导)或《教学质量评价表》(其他领导),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 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德育教育实施情况:检查是否做到将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内容有机结合,贯穿教学全过程。

(2)教师授课相关情况:教学基本功(教学语言、教态等)、教学态度(备课是否认真等)、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体现以学生为主体,讲练结合、鼓励学生思考和讨论等)、教学内容(重点是否突出、理论是否联系实际、思路是否清晰等)、教学效果(课堂气氛是否活跃、师生互动是否良好等)、课堂管理(课堂秩序管理是否严格)等。

(3)学生上课基本情况:课堂纪律、精神面貌和学习状况,如有无迟到、早退、缺课、吃零食等现象,学生听课是否认真,参与教学过程是否积极,课堂提问和发言质量高低,有无自主学习等。

(4)教学条件保障情况:主要是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室环境卫生等。

四、组织安排

1.教务处负责协调全院听课活动,汇总分析各单位所反映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各单位通报情况。

2.教务处联系人:夏娟飞;联系电话:86452701,15924171962;电子信箱:542126199@qq.com。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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