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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社科联参加《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专题会

来源: 教务处(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点击数:

8月12日,我校设视频分会场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全省社科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专题会。会上,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作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部署的讲话,要求学习宣传要更加深入、目标任务要更加清晰、责任分工要更加细化、工作举措要更加务实,围绕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目标,在思想理论高地、一流学科建设、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新型智库建设、话语影响力、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社科“浙军”、数字化改革等八个方面聚焦发力。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填补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综合立法空白,是我省推进“两个先行”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将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发挥重要引领推动作用。

《条例》采取不分章的体例,包括总则、组织实施、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机制等4大版块,共34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条例明确“走什么路、举什么旗”,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正确处理党的政策文件与法规的关系,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面临的问题,理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场馆、表彰褒扬等保障激励措施,着力破解工作短板,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体现浙江特色。条例体例简洁,内容上注重总结浙江特色经验,对文化研究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区域协调发展、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评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数字化改革等作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制度设计。《条例》紧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面临的问题,理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及有关方面职责,确定了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哲学社会科学机制的创新举措。

我校于2021年9月成立校社科联,着力聚焦面向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开展学术研究。推动省残联与省社联部门合作设立残疾人事业专项社科规划课题,拓展省部级课题来源渠道;邀请温州大学特聘教授,浙江省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黄大同教授作《艺术类课题申报的常见问题与对策》等社科类名家爱心大讲堂;与浙江大学残疾人共同富裕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老龄和健康研究中心等基础平台建立日常联系,围绕我省8+1高质量助残行动评估内容,在残疾人兜底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残疾人公共服务、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智能化服务、社会化助残动员、区域帮扶合作等热点社科研究领域开展合作;浙江省特殊职业教育研究院出版《特殊职业教育导论》、策划出版《中国特殊职业教育蓝皮书2021-2022》(暂定名)等社科研究成果。下一步,我校社科工作将以我省社科立法为契机,加强制度保障、队伍建设、经费投入,重点突出高职特点、特教特色。




【编辑:赵晓旭】 【终审: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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