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开学初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教务处(科研处)将对全校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工作和教学运转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时间
9月15日—9月19日
二、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本学期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建设情况;
(二)各教师教案情况(至少备足两周的上课内容),检查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情况;
(三)课表落实情况;
(四)学生注册、到课情况;
(五)教室、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六)教材发放与到位情况;
(七)教师上课到岗情况;
(八)开学初教学秩序巡查;
(九)外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
三、期初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一)以各教学部门自查为主,于9月26日前将教师授课计划及期初教学检查汇总表交教务处(科研处);
(二)教务处(科研处)、教学督导抽查。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