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决定于第10-13周(4月23日至5月16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教学检查以外重点检查202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3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平
成 员:黄华 张帆 骆中慧 陆统 林海燕 张磊 校督导
工作人员:姚晓霞 回志明 刘彦华 徐熠祯 屠鹃 朱曦 孟胡鑫 王艺霖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职责分工
(一)各教学部门负责对202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3级专业见习进行自查,负责对本部门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的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对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自查。
三、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分为教师和专业教研室自查、院系核查、教务处(科研处)抽查、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教师和专业教研室自查阶段(2025年4月23日-4月30日)
由教师根据个人本学期教案或电子教案PPT、教学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及学生学风评价等内容,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材料1,电子版)并于4月29日前交所属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处。
各专业教研室汇总自查情况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材料2,电子版)并于4月30日前交所属教学部门教学秘书处。
(二)院系核查阶段(2025年5月6日-5月7日)
1.检查所属202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3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和各专业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并收集本部门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检查并核实所属各专业教研室上报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中的情况并签署意见。
3.检查专业核心课程及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标准的修制定情况。
4.重点检查学生校外实习情况以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情况。
5.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以上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分别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院系检查情况汇总表》(材料3,电子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材料4,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于5月7日前交教务处(科研处)。
(三)教务处(科研处)检查阶段(2025年5月8日-5月9日)
1.抽查各专业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
2.重点抽查学生顶岗实习和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
3.检查和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各教学部门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校内教师座谈会。
5.召开外聘教师座谈会。
6.召开学生座谈会。
7. 对已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内容进行梳理,尤其是针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教师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8、对本学期学生旷课、请假情况进行梳理。
(四)汇总评议阶段(2025年5月12日-5月13日)
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就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
(五)整改提高阶段(2025年5月14日-5月16日)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教务处(科研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重点检查2022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3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精心组织所属专业教研室,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科研处)和各教学部门都应认真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要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教学部门、专业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