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盛艳平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数:

  盛艳平(学号:22520601519),男,1976年10月生,江苏南京人,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方向)专业学生。

该生于2022年12月申请休学,并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复学手续,但该生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返校,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院系多次联系催促,该生均未返校参加教学活动。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2017〕57号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的第四、五款规定,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给予盛艳平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本公示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教务处(科研处)依规对学生进行学籍处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纪委办公室,电话:0571-86462137;

教务处(科研处),电话:姚老师 17826868722。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及教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