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点击数:

教学部门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决定于第10-13周(1120日至121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教学检查以外重点检查各专业2021级毕业跟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2022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领导小组

 长:王涛

 员:黄华 赵晓旭 骆中慧 陆统 林海燕 范丽青 校督导

工作人员:姚晓霞 回志明 孟圆 刘彦华 屠鹃 朱曦 孟胡鑫 王艺霖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安排

(一)院系负责对2021级毕业生跟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2022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负责对本系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的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对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自查。

三、检查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分为制定方案、教师和教研室自查、院系核查、教务处科研处抽查、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六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1120-1121日)

制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下发。

(二)教师和教研室自查阶段(20231122-1129日)

由教师对个人本学期教案或电子教案PPT、教学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及对学生学风评价等内容,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材料1,电子版)并于1128交到本教研室主任处。

各教研室汇总自查情况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材料2,电子版)并于1129日前交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

(三)院系检查阶段(20231130-12月1日)

1.按各自的职责范围检查所属2021级毕业生跟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2022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和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并收集本部门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并核实所属各教研室上报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中的情况并签署意见。

3.检查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修制定情况。

4.重点检查学生校外跟岗实习单位落实情况以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情况。

5.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以上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分别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院系检查情况汇总表》(材料3,电子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材料4,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后于121日前交教务处(科研处)

(四)教务处科研处检查阶段(2023124-6日)

1.抽查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

2.重点抽查毕业设计、跟岗实习的落实情况。

3.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三系一院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师座谈会。

6.召开学生座谈会。

7. 对已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内容进行梳理,尤其是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8、对本学期学生旷课、请假情况进行梳理。

(五)汇总评议阶段(2023127-8日)

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就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向全院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六)整改提高阶段(20231211-15日)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教务处(科研处)组织有关部门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突出重点检查2021级毕业生跟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2022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和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等工作,精心组织所属教研室,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科研处)与各院系都应认真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要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院系、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4.院系121之前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科研处),教务处(科研处)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审阅,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通报上报院领导,并向全院各部门通报。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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