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开学初稳定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将对全校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的教学运转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期初教学检查的时间
教学周第一周(3月1日—3月5日)进行。
2、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建设情况;
(2)各教师教案情况(至少备足两周的上课内容),检查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情况;
(3)课表落实情况;
(4)学生注册、到课情况;
(5)教室、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6)教材发放与到位情况;
(7)教师上课到岗情况;
(8)开学初教学秩序巡查;
3、期初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1)以各系部自查为主,于3月8日将期初教学检查汇总表、教师授课计划交教务处;
(2)教务处、督导抽查。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