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教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保障教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现就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托管经办人对照学校在研教科研项目(附件1)核对本人的在研项目信息,如有遗漏请按本通知执行,如已不需公开的请说明。已立项并领取经费褶子、未结项的均属于在研项目,2023年71日—1230日期间结项的也为本学期在研项目。如项目已结题,请及时到教务处(科研处)办理结项登记并同步信息到科研系统。项目长期无法完成的,请及时办理清题手续。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校网进入业务系统—科研系统,登录路径:登录校网—统一身份认证—左侧个人卡片—我的科研,或登录校网—统一身份认证—左中常见应用—科研系统(在校外需先VPN登录),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公开操作手册》流程操作,直至生成《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是教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主动、如实填写,并于1231日前打印经费事业信息公开表纸质稿每项目一份)签字交教务处(科研处),交表时请提供对应项目经费褶子复印件一份,科研系统经费使用信息应与经费褶子相一致。

三、教务处(科研处)对教师个人的填写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241上旬完成我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科研系统使用填写在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处)。

联系人:吕明晓,联系电话:8937。


附件:

1.我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公开操作手册》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1219


上一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和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