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结题要求,经个人申报、教务处(科研处)形式审查、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鉴定评审,现对拟同意申请结项的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部门合作专项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详情如下: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负责人 | 项目名称 | 课题类别 |
1 | 22NDYD044YB | 鲁 杨 | 浙江省“8+1”高质量助残行动评估 | 部门合作专项 |
2 | 22NDYD046YB | 黄 霞 | 特殊职业教育促进共富型高质量就业体系构建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 部门合作专项 |
公示提示:
1.本公示为校内拟结项公示,最终项目结项以省社科联审核为准;
2.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掌握结题流程情况;
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教务处(科研处)联系电话:0571-86452701(内网8101),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71-86462137(内网8021)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