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点击数: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质量,根据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文件规定,现对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于4月9日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系部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希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唐慧,联系方式:0571-85240027(8111)

附件:

1.2019年度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2.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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