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申报项目类别分为:(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60万元;(2)国家重点课题,资助额度35万元;(3)国家一般课题,资助额度20万元;(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额度20万元;(5)教育部重点课题 ,资助额度5万元;(6)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3万元;(7)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额度5万元;(8)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 ,资助额度3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2)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4)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6)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本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指南,申报时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它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3.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港澳教育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5.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该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五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材料及收取时间要求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我校收取材料时间截至4月1日,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8份。

3.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4.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565791943@qq.com。

课题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8111,85240027。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1年2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拟推荐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