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点击数:

为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18日-1月21日。考查课和单独组织考核的实训课,在1月15日前(含15日)课堂上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成绩于1月25日前完成成绩输入。

二、考试组织

1、考试计划

各部门根据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完成各阶段考试工作。计划制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日 期

实施

单位

备 注

1

制订考试计划

12月22日

各教研室

教学部确定统一考试、考查(其中高职2014、2015级考试、考查科目请按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科目报教务科研处

2

试卷、 评分标准(包括电子版)制作

12月31日

各教研室组织制卷,教学部审批

教学部统一将各考试\考查科目试卷(A、B卷)审批表报教务科研处(其中2014、2015级高职出试卷A、B、C、D卷,A、B卷用于正考,C、D用于补考)

3

公布考试安排

1月8日

教务科研处

4

集中考试

1月18-21日

教务科研处

考查课1月15日前(含15日)课堂上完成

5

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1月25日之前

各教研室

通过教务管理软件上报

2、考试命题

试卷模板到附件中下载。各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将试卷样卷(A、B两份)(其中2014、2015级高职试卷A、B、C、D卷四份)及评分标准(包括电子版)及试卷审批表报教务科研处。

3、监考组织

(1)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2)在考核计划确定后,落实好监考教师,组织好考前培训工作,指导教师按《监考工作流程》等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三、阅卷与成绩报送

1、阅卷

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阅卷工作。

2、成绩报送

(1)课程考核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

(2)各课程必须完成试卷分析报告(考查课为课程小结),随打印成绩分析结果表一并报教务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给夏娟飞(E-mail:xiajuanfei@163.com);

3.试卷、平时成绩记录本和听课记录本,交教务科研处存档。

四、成绩发布与补考

各部门及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通知学生并做好补考复习工作,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由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具体补考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考核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指导学生按大纲要求复习,掌握大纲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2、按要求做好试卷流转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3、加强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教务科研处和教学部安排考试巡视员,负责巡视考场、督察考风考纪,对违反考纪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教务科研处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大中专试卷模板

2、试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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