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初学期补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4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的安排,将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在3月12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3月12日进行,技能课、实践课请相关责任老师在11日前自行组织学生补考;补考成绩由责任老师在3月16日之前录入系统 ;

  • 请班主任及时通知班级学生(含体训生)参加补考(含缓考),逾期则视为放弃补考;

  • 其中高职14、15级学生补考采用C卷,缓考的采用B卷,其余年级均采用B卷进行补考。

附件:1、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学生名单(含缓考)

2、相关责任老师安排考试的学生名单

教务科研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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