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高职院校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教师参加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专业课程二组3个组别。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专业组每个教学团队可邀请一名企业选手组队参赛。

三、参赛作品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涉及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还应对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劳动教育特色、疫情防控相关的思政、医药卫生类教学内容、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专业、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实施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效果良好的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关要求详见附1)。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由2~4人构成,成员须为我校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的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职业院校在职在编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教师)。专业课程一组、专业课程二组参赛团队可吸收1名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每位教师限报1个参赛团队,不得跨团参赛。

2.各系(部)要精心组织,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动员、选拔及推荐工作,鼓励已有课程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师积极报名参加。在作品申报中,尽量要覆盖学院专业相应的专业大类,并注意专业、专业大类的对应关系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做好专业布点工作。

3.我校省赛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最多2个作品,专业课程一组最多4个作品,专业课程二组最多2个作品,每门课程最多1个作品,每个专业大类最多1个作品,专业课程一组与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所属专业大类不能重复。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参赛团队成员同意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做公益性共享。

五、报名与作品报送

1.请各申报团队的主讲人认真阅读《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方案》。

2.请各参赛团队于7月1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打印报名表,签字后交至教务处。于7月28日前完成比赛材料的网上(http://zhejiang.icve.com.cn)提交工作,并及时与组委会秘书处电话确认。

3.除报名表、汇总表外,所有参赛材料及其文件名(属性)、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所有资料和画面等,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泄露参赛团队的地区、学校和参赛教师等信息,否则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

4.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联系人:刘彦华,电话:85240027(8111)

附件: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方案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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