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浙特教职院党委〔2018〕6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共青团入党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11日
二、推优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团龄在1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共青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二)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的团学干部和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三)名额限制: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
三、工作要求
(一)11月8日16点前各班团支部将本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共青团入党推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给辅导员审核确认并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以防存在虚报、漏报、瞒报候选人的情况;系团工作负责人将本系各班级支部推优结果汇总后于11月11日前发至团委薛冲处。
(二)各班团支部要认真学习《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2),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推优”工作,规范“推优”工作程序。
(三)“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推优”大会,须有辅导员参加监督考核,杜绝私下拉票等不良现象,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薛冲,15861579448。
附件:1.入党推优汇总表
2.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学工部(团委)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