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 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浙成职协〔2022〕3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建立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破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视以创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加强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可复制应用的实践研究,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方向性,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和浙江辨别度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理论、制度、模式、标准、经验等标志性成果,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高地,为推进“两个先行”作出贡献。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1。

选题指南只是为主持人及课题组在申报课题时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被撤项;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限额及申报要求

1.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2.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等。凡有重大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将结集公开出版,同时向上级学会及上级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推荐评奖;

4.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请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以“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1月8日。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遴选和统一报送。

结题要求

1.立项的课题将委托各高职院校负责结题验收工作,课题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省级专业群中期绩效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