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大学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帮助大学生提升社会化技能,建立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联系的制度化渠道,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全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2 年度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心主题
建党百年,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形式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1、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践。通过所学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
3、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5、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根据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6、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7、网络“云实践”。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社会实践的团队或个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同时实施若干项实践内容,也可从中选取一到两项逐步推进,突出价值感召力和实践质量,务求实效。
四、申请步骤
1.信息获取:大学生可以关注“创青春”“浙江学联青春抱抱团”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地市、县区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 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 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 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委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 记录成长: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积极向校院团委投稿297479926@qq.com,及时向团委老师、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 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五、具体要求
1.学生在1月10日前,需签署《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责任书》(附件1),将电子稿打印后签字拍照发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收集完毕后统一发至志愿部唐家俊处,邮箱tangjiajun1010@163.com(作为志愿服务报备材料)。
2.学生返乡后通过“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报名申请,主动向所属地村、社区报到,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开展线上线下活动。活动中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确保自身安全。
3.学生要做好典型宣传、成果总结等工作。积极参与“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团中央发布的“返家乡”系列线上活动,做好“返家乡”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工作案例的宣传推广,形成实践工作成果。实践成果表现形式可多样化,如实践心得、调研报告、短视频、照片等(视频要求:内容有主题、有人物、有情节,时长在3分钟内,高清),开学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491900393@qq.com,并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2)以纸质稿形式上交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收集完毕后统一交至校团委虞燚青老师处。
六、奖励制度
按学校规定计志愿服务时长(校外志愿时长统一减半计算)外,根据评奖制度,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分,校级优秀寒假社会实践小分队队员加1分,校级优秀寒假社会实践调研论文第一作者加1分,其余作者加0.5分。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虞燚青 18701792776
陈 果 17326025431
学工部(团委)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2021年度全国“返家乡”社会实践重点开展县(市、区)
认定名单
序 号 |
地市名称 |
重点区县名称 |
1 |
杭州市 |
拱墅区 |
2 |
建德市 |
3 |
宁波市 |
海曙区 |
4 |
慈溪市 |
5 |
温州市 |
龙湾区 |
6 |
瓯海区 |
7 |
绍兴市 |
诸暨市 |
8 |
湖州市 |
吴兴区 |
9 |
长兴县 |
10 |
嘉兴市 |
海宁市 |
11 |
海盐县 |
12 |
金华市 |
兰溪市 |
13 |
衢州市 |
开化县 |
14 |
常山县 |
15 |
舟山市 |
定海区 |
16 |
台州市 |
椒江区 |
17 |
丽水市 |
缙云县 |
18 |
遂昌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