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章程》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2015〕9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
学院学术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委员12人。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二、学术委员会候选人
(一)符合规定的当然委员4人:王正东、黄宏伟、黄华、林海燕。
(二)符合规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32人:
张群、骆中慧、邱淑女、刘炜、李桂枝、张帆、张磊、袁芯、赖立香、陆统、陈瑞英、傅敏、俞芹、柴丽华、王海丽、钱明、张正勇、应武伶、范丽青、刘海群、俞晓婷、陶元、郑小忠、周玲岚、刘记、王慧俐、俞念、黄霞、鲁杨、邱健维、郜正亚、傅悦。
三、学术委员会推荐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符合任职资格的候选人到所在系部自愿报名。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分配名额(基础部:3人;艺术系:3人;特教康复系:3人)推荐本系部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系部推荐学术委员候选人时应注重老中青结合并将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3.教务处(科研发展处)汇总系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党委会批准。
4.党委会批准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发文公布我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成员名单。
请各系部根据通知精神,开展本系部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并于11月8日(周五)10:00前将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
附件: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