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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章程》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2015〕8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黄宏伟)、委员12人(含秘书黄华,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二、委员会候选人

1.符合章程规定的当然委员7人:黄宏伟、林海燕、黄华、邱淑女、骆中慧、张磊、李桂枝。

2.其余6人从12教研室主任中遴选产生。

三、推荐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符合上述规定人员到所在系部自愿报名。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分配名额(基础部:2人;艺术系:2人;特教康复系:2人)推荐本系部教学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3.教务处(科研发展处)汇总系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党委会批准

4、党委会批准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发文公布我院新一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成员名单。

请各系部根据通知精神,开展本系部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并于118周五10:00前将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

附件: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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