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章程》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2015〕8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教学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黄宏伟)、委员12人(含秘书黄华,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二、委员会候选人
1.符合章程规定的当然委员7人:黄宏伟、林海燕、黄华、邱淑女、骆中慧、张磊、李桂枝。
2.其余6人从12个教研室主任中遴选产生。
三、推荐程序
1.教师自主申报。符合上述规定人员到所在系部自愿报名。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分配名额(基础部:2人;艺术系:2人;特教康复系:2人)推荐本系部教学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3.教务处(科研发展处)汇总系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党委会批准。
4、党委会批准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发文公布我院新一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成员名单。
请各系部根据通知精神,开展本系部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并于11月8日(周五)10:00前将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
附件: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