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能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持续有效地改进学校能源绩效,学校于2022年2月开始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的要求,为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决定成立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成员名单
组长:黄宏伟
副组长:王金林 王光净 黄桂美 王涛 徐聪琴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确定学校能源方针、目标、能源管理范围和边界;
2.确定学校能源耗用基准值和能源绩效参数;
3.确定学校节能管理实施方案;
4.负责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批发布;
5.为体系建设提供资源,确保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有效开展。
二、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成员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下设成员名单
组长:周慧
副组长:朱金锋 徐培哲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按照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开展各阶段工作。
2.积极协助学校进行现状调研,补充完善并按时提供各类基础台账资料,参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培训,指导涉及部门进行体系建设。
3.讨论学校能源方针、目标、能耗基准值、能源绩效参数、能源管理范围、边界及节能管理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批。
4.按照学校要求编制能源管理体系各类文件,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5.组织体系的实施,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体系内部审核及模拟评审,并督促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7.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各部门积极配合,支持能源管理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