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教职院〔2018〕71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17年43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职责。本职责适用于我院所有专兼职学生辅导员。
一、辅导员任职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优良的道德品质,以身作则的奉献精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4.热爱学生工作,关爱残疾学生,懂得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心理学知识面,有较强辨别错误思潮、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能力,既善于从事日常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又能做好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5.具有科研精神和创新精神,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能够针对新时期青年的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安全教育等,同时协同班主任兼顾班级学风建设。
(一)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准确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承担学生思政课堂的教学任务。
4.负责党团建设。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骨干队伍。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承担学院业余党校课程,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团组织建设。
5.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
6.抓典型、树标兵,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7.负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8.按照学校党委要求,落实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负责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二)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0. 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负责,做好学生遵纪守法教育。
11.加强对班级学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
12.负责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参与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若遇学生突发或危机事件,必须及时到场,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13.班级学生生病住院,应主动关心,妥善处理。
14.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15.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16.组织评选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17.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
18.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19.做好学生寝室的晚间值班工作,做好晚归学生的查找和
教育工作,夜间学生生病送医等晚间值班的具体工作。
20.组织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寝室相关工作。
21.定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意志品质教育、法制规章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等教育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22.建立学生登记卡,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及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
23.和家长建立长期的联络。定期互通学生思想上、心理上、生活上、安全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4.组织管理学生晨跑,组织学生开展正常有序早锻炼活动,做好对本班学生晨跑的检查考核。
25.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26.为家庭困难、心理异常、身体特殊学生建立个别转化档案,及时做好帮扶和支持工作。
(四)负责学生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教育
27.负责学生请销假和进出门刷卡制度的落实,已经平时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班级学生外出情况,密切关注外出异常同学。
28.负责夜间就寝教育管理,对经常晚归、夜不归宿和延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清原因,进行批评教育和提出处理意见。
29.对班级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的学生,整理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同时做好学生违纪处分的手续办理及相关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学生心理测量和疏导工作
30.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31.发现心理问题学生及时联系心理驿站为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32.诊断为精神性疾病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就医治疗,及时为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心理问题和精神问题学生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为经专业机构评估诊断后完全康复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六)负责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33.协调团、学组织的日常工作,培养德才兼备的系部、班级学生干部队伍,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
34.组建班级团支部,会同班主任做好班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指导班级制定争创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措施,抓好班集体建设。
(七)负责学生团推优党建工作
35.根据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部署,做好学生党团组织的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参与组织考查、培养和发展工作。
36.重视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
37.组织并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艺术节、社团、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等活动。
38.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活动,活跃学生校园生活。
39.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九)其他工作
40.协助班主任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学风建设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41.协助班主任做好军训、运动会工作。
42.负责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
辅导员由学工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同时接受所在系部的工作指导。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清单和分值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