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系部),各位教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额指标为两项。
(二)各系部对课题初审后排序推荐,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将在各系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学术委员会评议,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系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和“国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1.“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省评材料要求
(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课题负责人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
(三)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2月13日前,由系部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报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办公室,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办公室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稿也在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5657919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联系人:张帆、唐慧,联系电话:8111,85240027。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3: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4: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5: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6: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