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2日 点击数:

关于公布我校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我校如下人员获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现通知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开始日期

项目结束日期

备注

1

Y201330099

青年听力残疾学生体质状况发展变化趋势与影响因素研究

刘海群

2013-10-1

2015-10-31

2

Y201329794

全纳性院校中特教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境开发研究

骆中慧

2013-10-1

2015-10-31

3

Y201330184

手语对聋人书面语习得影响的研究

袁芯

2013-10-1

2015-10-31

4

Y201330078

构建适合听力障碍学生的高职动漫工作室研究

周玲岚

2013-10-1

2015-10-31

5

Y201330082

浙江省残疾人中职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

许保生

2013-10-1

2015-10-31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1. 本计划为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资助经费已按因素分析法下拨,由各相关高校自行统筹安排。我校立项课题参照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详见校网)予以配套资助。

2. 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下达后,由高校和项目负责人双方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1份),确认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情况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并于9月底前寄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kysz@163.com(邮件题名请务必注明“2013年××学校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情况汇总表”字样)。

3. 各高校应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和指导。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于年底前完成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4. 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待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和10月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批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不予承认。

科研处

上一条:关于公布我校2013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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