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我校如下人员获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现通知如下: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开始日期
| 项目结束日期
| 备注
|
1
| Y201330099
| 青年听力残疾学生体质状况发展变化趋势与影响因素研究
| 刘海群
| 2013-10-1
| 2015-10-31
|
|
2
| Y201329794
| 全纳性院校中特教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境开发研究
| 骆中慧
| 2013-10-1
| 2015-10-31
|
|
3
| Y201330184
| 手语对聋人书面语习得影响的研究
| 袁芯
| 2013-10-1
| 2015-10-31
|
|
4
| Y201330078
| 构建适合听力障碍学生的高职动漫工作室研究
| 周玲岚
| 2013-10-1
| 2015-10-31
|
|
5
| Y201330082
| 浙江省残疾人中职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
| 许保生
| 2013-10-1
| 2015-10-31
|
|
|
|
|
|
|
|
|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1. 本计划为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资助经费已按因素分析法下拨,由各相关高校自行统筹安排。我校立项课题参照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详见校网)予以配套资助。
2. 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下达后,由高校和项目负责人双方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1份),确认2013年高校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情况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并于9月底前寄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jkysz@163.com(邮件题名请务必注明“2013年××学校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情况汇总表”字样)。
3. 各高校应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和指导。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于年底前完成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4. 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待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和10月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批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5.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不予承认。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