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杭社规〔2024〕3 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专项课题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设立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级别为一般课题,2024年度拟立项35项,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3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本专项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由杭州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立项课题名单由浙江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审核、发文公布,结项等事项由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处负责受理。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杭州市社科规划办一次性拨付。

二、申报对象

1.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杭州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年龄35 周岁以下(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2)年龄35-40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此外,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本专项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应认真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设计,填写申报表、设计论证活页和汇总表,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wu613@hotmail.com,邮件注明“省市合作专项+姓名”。

2.申报纸质材料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学校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325日上午10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省规划课题申报表

2.省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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