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4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细则(修订)》,我校2023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即日起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教师独立完成或为第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优先考虑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和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的学术成果。

2.申请人应是著作权所有者且无任何争议,获资助的出版物需在封面上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资助出版”。

3.申请人在完成学术专著全部书稿(一般学术专著字数应达到10万字以上)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全部书稿(一般为胶装),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cwu613@hotmail.com,联系人吴娟萍,0571-869999378937)。

2.教务处(科研处)将对申请者资格和申请书进行审核,对所申请资助的学术专著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专业性、政治性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资助经费从基本科研经费列支,一般要求经费当年度使用完毕。

3.申报时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全年滚动接受申报,2023年度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95日。

三、相关说明

1.获资助出版成果不得标注其他院校主持人的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等信息,受资助人应在著作出版后向教务处(科研处)提交5本样书用于存档、鉴定、馆藏和交流。

2.出版物的著作权归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和作者共同所有。


附件: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细则》(修订)

2.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3630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征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