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浙特教院党委〔2022〕21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创建省级清廉学校示范校实施方案》(浙特教院党委〔2022〕20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鼓励和支持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原创水平,促进我校内涵提升。
2.提倡学术自由,重在培育,鼓励创新,择优立项。申报内容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
三、类别和申报限额
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两类,按实际评审得分确定类别,重点课题拟立项3-4项;不限额申报。
四、选题指南
(一)党建研究
1.中国共产党百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
2.高职院校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3.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数智治理能力研究
(二)清廉特教研究
1.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研究
2.“清廉特教”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3.“清心廉行”文化品牌建设的探索和研究
(三)残疾人事业研究
1.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意义、目标、路径和策略
2.增强发展能力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中的地位、价值和作用
3.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广泛参与研究
(四)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
1.职业教育在增强残疾人发展能力中的作用、路径
2.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研究热点、前沿趋势
3.教育康复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选题不限于以上指南,亦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研究专长进行申报,凸显科学研究特色,区别教学研究。
五、申报要求
1.作为课题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
2.作为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校级课题。
3.在研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
5.鼓励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申报,获批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
六、研究期限
立项后1年内完成。
七、资助经费
1.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
2.项目经费预算及报销严格执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8〕13号)。
八、申报办法和程序
1.为避免重复研究,2022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以部门为单位集中上报教务处(科研处),各部门务必做好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2.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书》、《活页》(见附件1.2)。各部门填写《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
3.申报课题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
4.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0日。
5.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立项、公示。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书
2.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活页
3.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