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浙特教院党委〔2022〕21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创建省级清廉学校示范校实施方案》(浙特教院党委〔2022〕20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鼓励和支持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原创水平,促进我校内涵提升。

2.提倡学术自由,重在培育,鼓励创新,择优立项。申报内容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

三、类别和申报限额

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两类,按实际评审得分确定类别,重点课题拟立项3-4项;不限额申报。

四、选题指南

(一)党建研究

1.中国共产党百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

2.高职院校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3.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数智治理能力研究

(二)清廉特教研究

1.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研究

2.“清廉特教”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3.“清心廉行”文化品牌建设的探索和研究

(三)残疾人事业研究

1.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意义、目标、路径和策略

2.增强发展能力在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中的地位、价值和作用

3.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广泛参与研究

(四)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

1.职业教育在增强残疾人发展能力中的作用、路径

2.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研究热点、前沿趋势

3.教育康复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选题不限于以上指南,亦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研究专长进行申报,凸显科学研究特色,区别教学研究。

五、申报要求

1.作为课题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

2.作为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校级课题。

3.在研校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申报。

5.鼓励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申报,获批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

六、研究期限

立项后1年内完成。

七、资助经费

1.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

2.项目经费预算及报销严格执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8〕13号)。

八、申报办法和程序

1.为避免重复研究,2022年度校级课题申报以部门为单位集中上报教务处(科研处),各部门务必做好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2.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书》、《活页》(见附件1.2)。各部门填写《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

3.申报课题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

4.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30日。

5.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立项、公示。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申报书

2.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活页

3.2022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级课题、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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