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学院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校在职教师

2.本年度省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的参赛团队为当然立项建设教学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个相统一”和“三全育人”,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三年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应老中青搭配,成员3-8人(其中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不少于1人)。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并广泛应用于实践。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承建校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鼓励打破专业界限,以课程体系为纽带,组建不同专业交叉融合的教学团队,鼓励组建创新创业类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团队等。承担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1+X证书制度试点,以及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专业社会服务贡献度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建设任务(六选四)

1.建设完成1门及以上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

2.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核心不少于1篇;

3.学校署名为主编出版新形态教材1本及以上,其中行业企业合作开发1本以上;

4.承担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及以上;

5.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6.1名及以上团队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含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四、工作程序

(一)团队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自愿申报,申报书于10月9日前提交团队负责人所在系部。

(二)遴选推荐。系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请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于10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系部推荐的教学创新团队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培育建设。确定为立项建设的团队根据团队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2年的团队建设。学校对立项的教学团队给予专项经费资助额度为6万元,从科研业务经费中开支。项目经费使用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五)考核验收。建设期内,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团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根据绩效确定跟进支持政策;建设完成后,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联系人:唐慧、刘彦华,电话:85240027(8111);电子邮箱479605749@qq.com。

附件:1.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

2.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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