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3月公布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教学岗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1年5月25日8:30-15:00
(二)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于5月10日在学院校网公布
(http://www.zcse.edu.cn/info/1121/14056.htm)
(四)材料审核
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的,如有前置专科学历的须同时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2.综合文秘、宣传干事、组织干事、人事干事、培训管理员、信息系统管理员、实验实训管理员1、实验实训管理员2、招标采购管理员、资产管理员等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职务任命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涉及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3.辅导员4、辅导员5等岗位涉及政治面貌、大学期间任学生干部经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和干部经历聘任文件或证明材料;
4.综合文秘、宣传干事、综合档案、组织干事、人事干事、招标采购管理员和资产管理员等岗位涉及政治面貌,须提供相应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所有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并一次性安排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半小时内进行。
二、面试
(一)时间
2021年5月26日
(二)候考地点
请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当天上午8:00前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14-115候考,面试当天8:30后到候考地点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其他
1.参加面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
2.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三、成绩公布
本次岗位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以下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zcse.edu.cn/index.htm,教师队伍/教师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dpf.org.cn,公告栏)
四、疫情防控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指引》(详情见附件)。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作动态调整和部署,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学院校网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71-85249293华老师、杨老师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