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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校企合作紧密型基地及“校企合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三批校企合作紧密型基地、“校企合作先进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系(院)初审、教务处和交流合作处审核、学校院长办公会评议审定,拟推荐先临文物数字化与3D打印实训基地等4家基地为校企合作紧密型基地,拟推荐范丽青等5位教师为“校企合作先进个人”(详见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或教务处(科研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571-86462137;

教务处(科研处)联系方式:0571-86452701。

教务处(科研处)、交流合作处

2022年12月6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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