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校定于2022年12月3日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举行浙江省残疾大学生毕业招聘专场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园招聘会,诚挚邀请贵单位参加。有关招聘会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二、时间和地点:
举办时间:2022年12月3日(周六)13:30-16:00
举办地点:杭州市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三、企业报名流程
(一)报名地址。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园招聘会平台:
电脑版:https://tqzstjy.eduw.cn/hr/sxh_tip.aspx
手机版:扫描二维码
(二)注册报名。企业用户登录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园招聘会平台进行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单位详细信息、上传资质证明材料、填写职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
(三)资格审核。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于12月3日按时来校参加招聘。
四、参会须知:
(一)学校将为各用人单位免费制作招聘海报一张,其它宣传、招聘材料由各单位自备。
(二)每单位一个展位,每单位代表不超过2名,来校参会的工作人员应与回执中参会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会场不收展位费,免费提供工作午餐及饮用水。
(三)学校将设置核酸检测点,参会人员可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四)企业招聘工作人员进校要求:
1. 有发热(体温≥37.3 ℃)、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健康码非绿码;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和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进校。
2. 7天内为省内无风险地区行程来杭州进校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在杭州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按检测结果时间到进校时间算)、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7天内为从省外无风险地区来杭州进校的人员,须在抵达后完成一次“落地检”,并进行三天三检,并提供24小时内在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防疫行程卡。
3.入校时,门口测量体温,查核酸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后,上交《健康承诺书》(附件3)后按企业报名名单签到入校。
(五)注意事项
1.宣讲招聘活动当天,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全程配戴好口罩,避免拥挤。
2.进校活动结束7天内,进校人员如有发热、胸闷、咳嗽、腹泻等症状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处理,并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办公室:0571-86571616。
五、联络方式:
校园招聘会平台:https://tqzstjy.eduw.cn/hr/sxh_tip.aspx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http://www.zcse.edu.cn
招聘会微信咨询群(企业):
联系电话:0571—86571616 联系人:周老师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邮编:310023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
2.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3日
附件1: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生
生源信息简介
系 |
专业 |
残健类别 |
男 |
女 |
合计 |
文化体育系 |
电子商务 |
听障、肢残 |
51 |
24 |
75 |
文化体育系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听障、肢残 |
27 |
40 |
67 |
文化体育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肢残、听障 |
35 |
35 |
70 |
文化体育系 |
中西面点工艺 |
听障 |
27 |
46 |
73 |
康复技术系 |
康复治疗技术(推拿) |
视障 |
123 |
61 |
184 |
康复技术系 |
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和残疾人康复) |
健全 |
24 |
44 |
68 |
特殊教育系 |
特殊教育(师范类) |
健全 |
13 |
139 |
152 |
特殊教育系 |
特殊教育(手语翻译) |
健全 |
2 |
25 |
27 |
浙江科技学院合作培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听障 |
7 |
11 |
18 |
浙江中医药大学合作培养 |
康复治疗学(本科) |
视障 |
19 |
2 |
21 |
附件2: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本人参加2023届残疾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已知晓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愿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无发热(体温≥37.3 ℃)、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近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没有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与当前社会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没有时空交集。
本人将密切关注社会防疫动态,自觉排查。若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愿意接受追究相应责任的处理。
承诺人:
2022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