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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 办函〔2022〕122号),现就做好2022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确定的限额数,我校限额申报1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见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一般项目申报活页》(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贰份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

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遴选、公示。本项课题为校内评审备案制。

联系人:吴娟萍,电话:0571-85240027,8111。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

2.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一般科研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教育厅2022年度一般项目申报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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