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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6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第二批)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课程

我校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6门。

1.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2.系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我校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4项。

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我校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1个。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我校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1个。

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五)示范校

2022年拟立项建设15所省级课程思政示范校。

围绕六个“着眼”,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课堂教学的基础地位,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等进行整体统筹谋划,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院系、所有学科专业和所有教师,课程思政教育在全省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请申报教师于2022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签字后,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经学校评审后,被推荐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的,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登录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申报教师需在工作网注册并由教务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申报教师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联系人:刘彦华,联系电话:85240027(8111)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申报书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6月16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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