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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特教职院〔2020〕8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继续深化工学结合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背景下新形态教材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课堂和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申报的教材应为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设课程的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2.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结合的教材。

3.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各专业急需的实训教学(指导)的教材。

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下列新形态教材:

1.突显我院办学优势,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体现学院办学特色的教材。

2.目前视障生、听障生急需的教材。

3.各级优特色专业、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支撑的课程教材。

4.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编,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

5.课程思政特色鲜明的新形态教材

6.多校联合编写和使用的新形态教材或面向专业群的系列新形态教材。

二、立项条件和要求

1.教材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

2.教材内容要体现高职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特色,能够紧密结合学院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际,按照系列化、精品化的要求编写具有我院特点的特色教材;要针对不同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取材适宜,深浅适度,篇幅适当,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符合学院不同类别学生实际需求,具备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

3.教材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互联网新技术,结合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材形态,即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或线上线下结合的教材出版新模式。

4.新编新形态教材要求前期对应课程教学过程中已具有较完整的讲义,且已经完成部分样章编写。修订原有教材改成新形态教材应是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且受益面大的教材。根据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并增加与学习者互动的数字化、立体化教学资源,形成新形态教材。修订内容原则上占原书30%以上。

5.主编(第一主编)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备一定教学水平和学术功底,在本专业领域做过一定理论研究,且以前所承担主编教材建设项目已结题。

6.主编(第一主编)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教材参编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应具备编写教材所必需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年龄、知识结构合理,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教材编写的关系。

7.教材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以及出国一年以上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8.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9.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最多只能担任1种校本新形态教材项目申请人。

三、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新形态教材建设期为2年,其中编写周期为1年,即本次立项建设新形态教材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版。出版时应在书中注明“本教材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2.学校将给予每部立项新形态教材一定建设经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编写人员在编写教材过程中收集资料(查阅、购买、复印、翻拍等)所需要的资料费、调研费、微视频拍摄费、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和部分差旅支出。项目经费参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立项建设的新形态教材编著完成,经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审议,评定达到出版条件的,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由学院联系出版社进行出版,出版费由学院承担。教材正式出版的稿费归作者所有。

4.教材编写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

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教师确定选题后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报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各教学单位重点对申报立项的内容以及申请人的业务素质和研究能力、提供的研究条件等签署明确的意见,初审同意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请各教学单位于56前将材料统一报教务处。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已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本批次学校拟立项校级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6种。

3.评审结果将作为学校推荐参加浙江省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

4.材料提交(纸质版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2)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不少于两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引进国外优秀原版教材须提供原版教材(1册)或相应材料。

联系人:刘彦华,办公室地点:7-224室

联系电话:85240027(8111)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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