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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级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为提升我院科研水平,增强科研实力,提高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成功率,现决定启动2020年度学院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遴选部分有潜力攻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高层次项目的团队进行前期培育。

一、申报要求

拟立项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3个,青年培育项目3个,共6个。项目选题可以参考当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南,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残联“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社规划课题等相关项目申报指南,也可自由选题)。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2020年10月——2022年10月)。

(一)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资助对象为我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重点资助在某个专业或学科领域进行过长期深入研究,具有较为厚实的研究基础以及前期成果的教师。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结构合理、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科研团队进行项目申报。

2.选题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凸显学术前沿性、前瞻性,能够紧扣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的难点与热点,通过前期培育预期能够获得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及高质量研究成果。

3.项目团队成员学术梯队合理,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业务骨干,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人员不少于团队人数的2/3。

(二)青年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为激发青年教师的科研热情,提升学院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以及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此次特设立青年培育项目,负责人必须是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2.课题类别、学科分类等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的分类填报。

二、验收要求

(一)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2.在浙大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建议、提案,国家行业标准。

4.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6.出版著作1部(含)以上,著作类型:学术专著。

7.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获得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青年培育项目研究期间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获批主持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

2.主持横向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获得横向科研经费不低于3万元。

3.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其中一篇需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

4.有同行业单位或上级部门采纳、应用证明的研究的报告1篇 (含)以上。

5.出版著作1部(含)以上,著作类型:学术专著、编著(含教材)类著作、科普读物。

6.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含)以上。

7.市厅级科研成果奖1项(含)以上(不含论文征集评奖)。

三、经费支持

1.高层次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3万元,青年培育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2万元,青年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从省财政下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开支。

2.本项目在获得培育项目研究经费资助的同时,如获得更高成果立项,仍享受学院现行项目经费配套及奖励政策。

3.若在项目培育期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则项目使用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四、申报材料

1.高层次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前3位)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材料:

申请书和活页(以国家社科基金为模板)纸质材料1份,电子稿发送教务处(科研发展处)邮箱(活页上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部门等有关信息,否则以作废处理)。

3.上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85240027,8111

Email:565791943@qq.com

附件:

1.申请书

2.活页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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