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我校专职辅导员
二、项目申报办法
1.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行限额推荐立项。2020年我院申报限额为1项。
2.请申报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一式2份于9月10日前送至学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将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集体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论文征集工作
论文征集范围为2017年以来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相关成果将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
请课题负责人于规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件交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5657919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慧电话:0571-85240027,8111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