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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9-2020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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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资助中心关于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使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学工部审核曹英康11名学生获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资助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266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同学表现若有异议请与学工部联系。

联系人:李桂枝、邱晓晖

联系电话:0571-85249291

附件:2019-2020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学工部

                       二〇二零年六

上一条: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党支部关于确定梁鑫博等13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