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浙教办函〔2020〕10号《关于做好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我院将于2020年2月启动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2020届全日制高职毕业生;
评选比例: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3%;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比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省优”综合素质考评成绩须为本班排名前5%者(包括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均在前5%),“校优”综合素质考评成绩须为本班排名前25%者(包括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均在前25%)。(注:由于分班造成的两学年评比单位不一致的,分班前综合素质考评可按照以专业为单位的总排名评定。)
(四)“省优”须在大学期间获校一、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校优”须在大学期间获校奖学金、“康恩贝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校级竞赛一、二等奖或其它相当奖项至少1次(项)。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优”。
四、评比流程
(一)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1.各辅导员根据评选办法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让每一位毕业生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各辅导员会同班主任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选(候选学生数超过应推名额时,各班须在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民主投票、班主任和辅导员评分的基础上择优推选,评分表及班级推荐表见附件5、附件6),最终推荐班级总人数的3%之内学生(学生数在16人及以下的班级可推荐1人)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推荐班级总人数的15%之内学生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采取四舍五入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登记表、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学工部;
(二)学工部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交由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由学工部、教务处、系部等相关领导和部分教师组成)进行评选,在综合考量和比较候选人两学年综合考评平均分、所获奖项的质量、数量以及专业相关度后进行投票,择优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总数的3%)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毕业生总数的15%)。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全校公示五天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确定,并上报省教育厅;校级优秀毕业生在全校公示五天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确定。
(四)学院纪检监察室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评选过程。
五、具体评比时间
1.3月1日——3月5日,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审;
2.3月5日——3月9日,辅导员初审并上报学工部;
3.3月9日――3月11日,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评审;
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5日,学院结果审定,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均为电子版)请于3月9日前上交至学工部。正式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登记表(需正反打印)、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各一份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六、优秀毕业生的奖励办法
1.对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放入本人档案;对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发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放入本人档案。
2.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将优先予以就业推荐。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
5.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表
6. 班主任、辅导员评分表
学工部
2020年2月27日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班级: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生源地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
家庭 地址 |
|
联系 电话 |
|
本 人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
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
|
院 系 意 见 |
|
学 校 意 见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毕 业 就 业 去 向 |
|
备 注 |
|
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需打印,经院(系)及校领导签字(或签章)、院(系)及学校盖章,方有效。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
学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系):艺术系/特教康复系
专业:***专业 班级:例:工美16(1)班 2019年*月*日
姓 名 |
张 三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2.7 |
民 族 |
汉 |
生源地 |
省市(县),例如(浙江富阳) |
政治面貌 |
例如: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
职 务 |
没有就写无 |
家庭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幢XXX室 |
联系 电话 |
填写本人手机 |
本 人 简 历 |
(此处填写个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举例: 2010.09-2013.06 杭州聋人学校 2013.09-2016.06 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 2016.09-2019.06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主 要 事 迹 |
举例:(事迹要有特色,具有代表性) 该生(残疾类别)在学习方面,认真刻苦,主动虚心向老师求教,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各类课外知识,培养自己广泛的学习兴趣和充实自己;在思想方面,该生思想端正, 在2011年12月17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以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同学树立好榜样,并积极参加学院及系、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并在2012年12月17日转为正式党员;在工作方面,该生工作负责认真,热情诚恳,与同学和老师的关系融洽,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态度的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
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
(此处填写个人获奖情况) 例如:2008年获XXXXXXXXXX奖 2009年获XXXXXXXXXX奖 |
院 系 意 见 |
|
学 校 意 见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毕 业 就 业 去 向 |
|
备 注 |
|
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附件3: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系: 班级: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职 务 |
|
家庭 地址 |
|
联系 电话 |
|
主要 事迹 |
辅导员签名: 班主任签名: |
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
|
评审小组意见 |
|
系 部 意 见 |
|
教 务 处 意 见 |
|
学 工 部 意 见 |
|
学 校 意 见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一式两份: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或打印(正反打印),经系部、教务处、学工部、学校盖章方有效。
附件4: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样表
系:艺术系/特教康复系 班级:工艺美术品设计16(*)班 2019年* 月* 日
姓 名 |
张三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3.1 |
民 族 |
汉 |
籍 贯 |
温州苍南 |
政治面貌 |
党员/预备党员/团员 |
职 务 |
没有写无 |
家庭 地址 |
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路1号(311141) |
联系 电话 |
本人手机号码 |
主要 事迹 |
主要事迹包括学生德、智、体、美、能力等表现,以第三人称写,请辅导员审核把关(事迹要有特色,具有代表性)。 辅导员签名: 班主任签名: |
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
填写格式:(主要填写在校时期的获奖情况,没有就统一写无) 2010.9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新生一等奖学金 2010.12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元旦文艺演出二等奖 …… |
评审小组意见 |
|
系 部 意 见 |
|
教务处意见 |
|
学 工 部 意 见 |
|
学 校 意 见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一式两份: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或打印(正反打印),经系部、教务处、学工部、学校盖章方有效。
附件5:
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表
班级: 辅导员姓名: 班主任姓名:
候选人姓名 |
两学年综合考评平均分(权重60%) |
班级票数 (权重20%) |
班主任打分(权重10%) |
辅导员打分(权重10%) |
总分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总分=(综合测评平均分/综合测评总分)*60%+(票数/班级人数)*20%+班主任打分+辅导员打分
附件6:
班主任、辅导员评分表
候选人姓名: 评分人姓名:
项目(分值) |
评分 |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校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5分) |
|
2.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或公益活动。(2分) |
|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乐于为班级做贡献,师生反映良好。(3分) |
|
总分(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