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院、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数据填报工作。此项工作事关我院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以及省级财政分配给我院的师范教育奖补经费,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并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内容及分工
填报内容 |
填报部门 |
师范生培养绩效定性材料 |
特教康复系 |
2018-2019年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相关数据 |
校领导专题研究会议、经费投入等数据的填报 |
学院办公室 |
师范生在校生人数、教学改革等数据的填报 |
教务处 |
师范生招生录取、就业情况等数据的填报 |
学工部 |
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改革、教育实践等数据的填报 |
特教康复系 |
具体要求及分工请见附件2标注,部分需提供详细数据的项目请填写附件3对应表格。除特殊注明外,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 时间安排
11月3日前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特教系完成2018-2019学年师范生培养绩效评价数据填报,特教系提交师范生培养绩效定性材料。
请各部门按照时间安排将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回志明老师处,邮箱:304049629@qq.com,办公电话:86452701(8101)。
教务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