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根据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本学年,学校通过校网、微信公众号、协同办公OA系统、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及时更新和公开制度、招生、奖学金、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科研、采购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保障学校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项,与我校对应的有38项,公开事项的公开方式和途径梳理具体见附件。教育部清单中其它12项不属于高职院校办学应该公开范围或不涉及我校办学范围。
(一)公开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凡事关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都作为公开的内容。一是学校重大问题及决策的公开,如办学思想、发展目标、改革方案、规划,招生考试信息、规章制度等。二是教职工关心问题的公开,如评先评优、人才项目推荐、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教学教务管理信息等,将范围、对象、评选程序条件、名额、评选方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均实行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相关敏感问题的公开,如学校财务预决算情况、设备采购等。
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开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同时还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保证了信息公开和渠道的畅通。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贯彻落实财务信息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张贴公示牌等多种方式面向师生公布各类财务制度、规定、收费标准等,并依法依规公开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
在制度公开方面,学校对出台的新制度,均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并通过学校官网向全校公布,每年学校还会编印制度汇编手册发放给各个部门,公开的同时以便日常执行。
科研信息公开方面,每学年学校通过官网及时更新发布科研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科研动态、通知公告、课题申报及管理情况、公示等内容。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会议、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一学年来,学校门户网站发布新闻346条,公开各类信息917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50条,主管单位省残联转载微信信息16条。
(二)公开方式和途径
1.学校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学校网址:http://www.zcse.edu.cn/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纸质资料:通过印发文件、编制手册指南、校历、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张贴形式和广播:信息公开栏、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
4.各类会议:党员大会、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和各类专项会议等。
5.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申请公开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本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在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师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目前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说明不足,透明度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集成和服务能力仍需优化,数据归集、信息检索、分类导航和无障碍适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影响用户体验。
今后,学校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动态调整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与精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数据整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