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充分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意愿,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对象及报名时间
报名对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5级学生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超过报名时限不接受补报名。
二、转专业申请报名限制
依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以及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超过一学年的;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三)应予退学的;
(四)非师范类转入师范类的;
(五)不同招生类别之间转专业的;
(六)不同学制之间转专业的;
(七)教育主管部门在转专业及招生等文件中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八)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九)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各专业学生;
三、转专业原则
(一)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需符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规定相关条件;
(二)学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
四、转专业流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和家长书面同意的转专业申请书一份;
2.符合转专业的证明材料;
3.转专业申请表。
(二)拟转出系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同意转出者说明原因并退还表格,对同意转出者签署意见,并在受理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交教务处(科研处)。
(三)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相关材料后,联系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集体讨论后提出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同意接收的,由拟转入系负责人签署意见,附会议纪要及转入学生课程补修计划表,报教务处(科研处)审核。不同意接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学生并说明理由。如拟转入专业学生数超过现有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的,由拟转入系负责遴选,遴选方案由拟转入系制定。
(四)教务处(科研处)接到拟转入系意见后,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方向,慎重做出选择;
(二)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学生在入学后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